YBoy 發表於 2007-1-15 01:13:39

「繼父」涉姦小兄妹百次 自四五歲遭侵犯 歷時逾10年 (明報) 01月 14日 星期日 05:05AM

【明報專訊】一名「繼父」涉趁同居女友不在家時獸性大發,逾10年間雞姦及強姦女友的子女逾百次。
受害的一對兄妹自4、5歲起,即被他們稱呼作爸爸的繼父雞姦至12、13歲,而女童踏入青春期後,
更 於過去2年多次被他強姦,直至上周二(9日)才向老師公開持續10多年的噩夢,將事件揭發。
禽獸繼父昨日提堂,因案情嚴重不准保釋。有保護兒童組織形容事件令社會震驚、「失去人的常性」,
繼父長時間的性侵犯會令兩條生命陷入濫交或過分保護自己的兩極危機,造成終身的創傷。

任職運輸工人的「繼父」郭慶(39歲),分別被控「與21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與21歲以下
女童作出肛交」及「強姦」3項控罪,被告暫毋須答辯,由於控方需諮詢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本月19日
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次提堂。裁判官形容案情嚴重,拒絕讓被告保釋外出。
案情指出,被告於1992年認識一名將要離婚的婦人,二人不久成為同居密友,該名婦人帶同
一對當時分別6歲及2歲的兒女,遷入被告於黃大仙竹園南的單位居住,這對小兄妹自此便視郭為父親,以「爸爸」稱呼他。
女兒向老師訴說揭發

直至本月9日,現年15歲的女兒向老師訴說過去多年曾被郭多次性侵犯,事件因而曝光。警方接手調查後,

發現女童早於1995(約3、4歲)至2004年(約12歲)期間,被郭強迫肛交20多次,
而她的哥哥則由約5歲至約12歲的7年間,被繼父強迫肛交80多次。而郭亦於過去兩年,多次強姦女童。

雖然她的母親與被告早於2000年分手,兩兄妹亦隨媽媽搬離被告的單位,但被告一直以送禮物等作藉口,
或威嚇他們回去探望「爸爸」。警方亦從該名女兒的同學口中得知,女童於去年7月及12月,
曾向同學透露自己於過去幾年被繼父多次性侵犯。

與女友分手後仍與兩童聯絡

被告最終於上周四(11日)被捕,他在警誡下否認全部控罪,只稱自己曾於去年9月撫摸女童胸部,
亦向警員承認曾送一部MP3機給女童作探望「爸爸」禮物,並於過去兩三年和女童單獨在家時與她共眠。

防止虐待兒童會總幹事雷張慎佳指被告長時間嚴重傷害兩名兒童,對他們帶來一生的創傷,
「除非他們非常積極,否則事件必然騷擾他們的情緒,影響其學業、興趣、與他人相處的信心等,令他們容易放棄自己」。

和諧之家總幹事王鳳儀表示事件將嚴重損害他們的自我形象,「他們會覺得自己由小到大也被人侵犯,不值得被愛」。
她指部分個案即使到已婚仍受童年陰影困擾,需身邊的家人朋友極大的支持。

【案件編號﹕KCCC393/07】

MS11 發表於 2007-1-15 07:37:40

@___@...丫門...這裡沒有位置收留你這這人...下去吧(在你背後給了一腳.下去了)

發表於 2007-1-15 10:34:07

男女都..

〥羽〥 發表於 2007-1-15 1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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