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7-1-17 15:56:37

褲袋手機起火 美漢重創

褲袋手機起火 美漢重創 (明報) 01月 17日 星期三 05:05AM 【明報專訊】美國加州一名男子放在褲袋的手提電話突然起火,導致他身體逾半遭燒傷,部分皮膚燒傷程度達三級,當地消防局指出,有可能是電話某個掣被長期按壓致手機過熱所致,但拒絕披露涉及 哪款手機及手機電池。香港海關正了解事件,但強調在港出售手機或手機電池的安全,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監管。
疑某個按鈕長按所致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郭琳廣昨回應說,把手機置於褲袋可能有些微風險,建議市民盡量使用原廠手機電池,買二手手機時更應留意其電池是否原廠。他又提醒司機駕車到油站入油時,記緊關掉手機,以免火花引發意外。
香港04年5月亦曾發生手提電話爆炸意外,導致21歲青年的眼及手部受傷,其後查明爆炸是因為冒牌諾基亞電池而起。專家指出,冒牌或劣質雜廠電池,通常都欠缺安全措施,如高溫自動斷路裝置或散熱孔,以致較易起火,故提醒市民,切勿單獨把手機電池與金屬物(如鎖匙)同放於褲袋,以免短路火。
受傷的59歲美國男子畢加索,身體超過一半地方二至三級燒傷,包括背部、右臂及左腳,至昨日情穩定,現於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醫療中心留院。事發周六晚11時許,當時三藩市華利賀區消防局接報指區內一住宅式酒店單位起火,消防員到場發現202號房的自動灑水裝置被啟動,被燒傷的畢加索倒臥浴室地上,遂為他急救及把他送院。
經調查後,消防相信事發時畢加索正坐在塑膠椅上,其間他褲袋中的手機突然火,燒他的衣服、尼龍褲、膠椅及地氈,導致他嚴重燒傷,幸火焰同時啟動灑水系統滅火。
華利賀區消防局發言人說,近年加州曾發生數宗手機火警,04年一名16歲少女因後褲袋的手機起火致二度燒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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