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之子 發表於 2007-2-10 18:46:31

鄧國威譴責遺棄殘障兒童行為

社會福利署署長鄧國威譴責,有人將殘障兒童遺棄街頭。鄧國威表示,遺棄者應負上刑事責任,受到法律制裁。他強調,社署關注有關事件,被遺棄的兒童暫時由社署照顧,然後視乎個別情況,可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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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養。社署暫沒有關兒童被遺棄的數字,趨勢沒有明顯增加。社署又表示,基於人度立場全力照顧被未能尋父母的兒童。社署在遇到被遺棄的個案時,一般會聯同警方和入境處核實被遺棄兒童的身份,及登報追查親人的下落,若未能尋回,會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由社署擔任兒童的監護人,提供住宿或寄養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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