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發表於 2005-7-30 14:40:24

[新聞]政府調整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

政府今日宣布,輕微調整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在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1月31日期間的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幅度。這是根據批出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合約規條每六個月作出的一次調整。 政府發言人表示,經調整後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石油氣價格上限幅度為每公升二元四角二仙至二元七角九仙不等,增幅為每公升一仙,石油氣價格上限是按照指定的定價程式而釐訂。 定價程式包括兩個考慮因素,即國際石油氣價格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國際石油氣價格會按之前六個月即七月至十二月及一月至六月的國際石油氣平均價格,分別於每年二月一日及八月一日作出調整;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於每年二月一日作出調整。 專用加氣站的現行石油氣價格上限為每公升二元四角一仙至二元七角八仙不等,是於2005年2月1日根據2004年7月至12月的六個月國際石油氣平均價格,及2004年度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作出。這次輕微上調是由於國際石油氣價格於2005年1月至6月比較2004年7月至12月的平均價有變動。 發言人指出視乎個別合約承辦商因應市場情況的決定,專用石油氣加氣站所出售的車用石油氣的實質價格或會低於有關合約的價格上限。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新聞]政府調整車用石油氣價格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