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ia 發表於 2007-7-20 18:16:10

李國寶﹕抗辯到底 美知會欲起訴 律師料難甩身

政經界名人李國寶連月來都想與道瓊斯內幕交易案劃清界線,但始終無法逃出這個漩渦,他昨日發表聲明,承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證交會)考慮向他提出民事起訴,但他強烈否認有關指控,再三強調沒有違反任何法律,並聲言會堅決抗辯到底,更深信「在法庭控辯上會獲勝」。不過,有熟知美國法律的律師指出,李國寶未必能輕易「甩身」。李國寶昨日一早因業務原因離港到馬來西亞吉隆坡,在機場的貴賓通道出境,他對所有提問都三緘其口。同一時間他亦透過公關發出聲明,承認收到證交會執法處的通知,要求他協助調查道瓊斯內幕交易案。證交會在通知中稱,李國寶違反當地證券法,現正考慮提出民事起訴。美國《華爾街日報》引述消息稱,有關通知屬於「Wells Notice」(詳見另文),暫時未算正式入稟。

深信法庭控辯上將獲勝

李國寶強烈否認證交會的指控,亦無意為此暫停在港的任何董事和議員工作。他在聲明中明言﹕「倘若證交會真的對我提出起訴,我將堅決予以抗辯。」東亞銀行(0023)昨晚發出的通告則指「李博士深信,其將在法庭控辯上獲勝」。

不過,有熟知美國法律的律師指出,李國寶未必能輕易「甩身」。「在美國證券法之下,任何上市公司董事,都有責任確保他所掌握的內幕和敏感資料不會外泄。一旦資料外泄,不論他是有心或無意,以及不論他是否預計到有第三者會利用他的消息偷步交易,已屬違反法例,需要負上責任。」他說,由於證交會提出的是民事起訴,因此最終結果可以有三﹕一當然是罪名不成立;二是庭外和解,賠錢了事;三是罪成判罰,但只限於罰款或剝奪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無意間泄資料亦屬違法

法律界人士指出,是次證交會的行動,是衝李國寶而來,並非只想從李國寶身上獲取更詳盡的資料,繼而證明梁家安夫婦參與內幕交易。「不論李國寶有否泄密,單憑梁家安夫婦二人買賣道瓊斯股份的時間和可能的動機,已有充分理據證明他們內幕交易。」他解釋,「民事起訴的空間較闊,只要找到半數證據,已經告得入,有別於刑事起訴要有十足十的證據支持。」

董事資格影響 監管機構拒評

現行《上市規則》列明「公司董事要履行誠信責任,亦要令交易所確信他有擔任董事的品格和背景」,李國寶在本港上市公司的董事資格會否受牽連,證監會及港交所(0388)發言人均表示,不便評論個別事件。

金管局表示由於事件正在調查中,不便評論。李國寶已於去年9月底辭去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一職。政府發言人表示,會密切留意事態發展,目前言之尚早,不宜進一步評論。

有立法會議員坦言﹕「以我對美國證交會的認識,搞得你都沒什麼好結果。」該議員形容,李國寶現在怎樣都輸,因為他身兼很多公司的董事,如果他輸官司或賠錢,不止道瓊斯,他會連其他的董事位都不保。該議員又估計,特首曾蔭權早前宣布向李國寶頒發大紫荊,又讓李國寶繼續當行政會議成員,可能都是了解到李國寶這次可能會「落水」,所以想救他一把。

[ 本帖最後由 Mania 於 2007-7-20 18:17 編輯 ]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李國寶﹕抗辯到底 美知會欲起訴 律師料難甩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