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5-8-5 06:30:53

情困漢泄憤刑

25歲男子秦╳發,昨凌晨3時30分與女友爭吵後心情欠佳,獨自行經尖沙嘴加連威老道26號對開時,見旁邊一間已關門的水果店舖門外吊掛一個電燈膽,疑他滿腔怨憤無處發泄,猛然揮拳擊向燈膽,燈膽被擊至撼爆旁邊光管,玻璃碎片分散滿地。此時剛巧有警方巡邏車駛經,警員見狀,立即下車將秦拘捕,因其情緒頗為激動,警員用手銬將其雙手從後扣起,帶返警署調查,並聯絡店舖負責人點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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