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發表於 2007-8-7 14:51:28

紐約提高醉駕撞死人刑期

美國紐約州為了打擊醉酒駕駛,會在11月實施新法例,將醉酒駕駛撞死人的最高刑期,提高至25年監禁。一名54歲女子,星期六在紐約皇后區駕車撞到一名坐嬰兒車的3歲女童、她的祖母和曾祖母,女童重傷。不過該名女子沒有停車,更將嬰兒車拖行幾個街口,到被路人發現時更駕車逃走。她後來在寓所被捕。她向警方承認,駕車前喝了一支伏特加,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出法定標準兩成。美國過去發生過多宗同類的醉酒架駛案件,有多人被撞死,但由於喝醉酒的司機並非有意圖殺人,一般都不會被控謀殺。即使檢察官嘗試起訴,法庭都可能會改判較輕罪名。但是這個情況未來會有很大改變。紐約州州長簽署新法例,11月開始生效,檢控官可以以嚴重駕駛殺人罪名,起訴醉駕司機。不是以疑犯的精神狀態或者有無意圖,而是以案件的實際情況來判斷有無罪。血液酒精含量超標一倍,10年內有醉酒駕駛紀錄的人,再因為醉駕傷人,刑期可以達到15年。駕車撞死人,判刑更可以達到25年。類似的重刑,在奧克拉荷馬、華盛頓等州份都有。有死者家屬對重罰醉駕表示歡迎。但亦有辯護律司認為,重罰只是取悅公眾,對被告並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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