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發表於 2007-8-9 14:45:03

青年認吞釘逼吉野家賠償

十七歲青年自編自導自演,投訴「吉野家」觀塘及黃埔分店出售的飯盒有生鏽鐵釘,更「搵命博」在黃埔分店生吞一吋長鐵釘,並用手機拍下鐵釘照片傳送到一家報館,令事件曝光,圖騙取更多賠償金。涉案青年昨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名。他指自己患上「思覺失調」。法官下令還柙至本月二十二日判刑。  青年生吞生鏽鐵釘,圖騙取「吉野家」賠償金,昨認罪候判。涉案被告容志強(十七歲),報稱清潔工人,有兩次案底,暫還押監房看管,以取其精神、感化官、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候判。辯方求情指,被告一向有幻聽的病徵,其後更被診斷患上「思覺失調症」,現時正在油麻地診所接受治療。

  案情指,本年四月十八日,被告致電吉野家的客戶服務熱線,留言指他在觀塘分店購買飯盒時,發現內裏藏有兩口生鏽鐵釘。該店女經理翌日致電被告查詢詳情,其間被告指稱,店內清潔工人已清理了該兩口鐵釘,但他已用手機拍下照片,並打算「搞大事情」,令顧客不願意再到吉野家進食。女經理要求被告提供電郵照片,但被告沒有照做。

  同月二十七日被告到吉野家的黃埔分店購買一個價值三十六元的飯盒,突向店員招手說:「阿姐你望一望,有口釘,我食左落去。」被告更展示飯盒內兩支各一吋及四分三吋鐵釘。店員通知助理經理,並由助理經理送被告到明愛醫院診治。

  該店女經理即日探望被告時,被告除要求店方代付住院費,還要賠償他的損失。被告留院至五月二日,其間拒絕施手術,再致電吉野家熱線指,若「唔理佢的話」,將會把有關照片寄到食環署,店方不甘被威脅,四月三十日報警。

  被告五月二日體內排出一吋長鐵釘,並於當日出院時被捕,在警誡下他承認於四月十八日向吉野家虛報飯盒藏釘,同月廿七日當天則向店員「作古仔」。他接受一家報刊記者的採訪,將虛假事件公開,以博取吉野家作出更大的賠償。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五○一三——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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