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 發表於 2007-8-9 14:46:48

小巴大王興訟 控孫女吞2小巴

曾擁有至少15輛共值逾億元小巴、被稱為「小巴大王」的七旬隱形富豪崔新,4年前應長外孫女要求,安排她及其父親(即崔的女婿)入行,崔斥資2620萬元,以外孫女名義購入5輛小巴。惟孫女涉「反轉豬肚」,崔指她侵吞其中兩輛小巴出售圖利,並以該筆收益購買一輛新小巴。崔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其孫女交出上述3輛小巴,或賠償出售小巴的330萬元收益,同時要求她交代帳目。指孫女私售兩車 索償330萬

現年70多歲的原訴人崔新,高峰期曾以妻子及子女的名義購入至少15輛小巴,以每輛500萬至600萬元計算,估計崔擁有逾億元身家。被告潘詠珊現年30多歲,乃崔的長外孫女。

曾擁15小巴 料身家逾億

記者昨前往潘詠珊報稱的石蔭東樓地址,一名自稱是崔新女婿的男子表示不知道官司詳情,只知道潘詠珊駕駛來往荃灣及土瓜灣的小巴線,而潘亦並非居於上址。記者亦到過潘工作的小巴站,在該處工作的司機只知有一名叫「阿珊」的女司機,但對她了解不深。

原訴人崔新入稟狀指出,03年被告潘詠珊要求崔新安排她和她的父親當小巴司機,崔遂於03年8月至04年2月期間先後斥資購入5輛小巴,每輛作價493萬元至557萬元不等。當時崔把小巴出租,用以支付小巴的分期供款。

以孫女名義購5車

崔表示,當時與潘詠珊達成協議,潘以信託人身分代他持有上述5輛小巴,原因是崔當時年事已高,他不希望小巴繼承權會因其去世而出現問題,加上財務公司不會同意以毋須抵押條件向已經70歲的崔借款。

崔續指出,去年9月,潘詠珊把其中3輛小巴據為己有,並把小巴出租圖利,及後又取走3輛小巴的分期付款文件及開支紀錄。幾經崔多番要求,潘才願意把另外兩輛小巴的擁有權,轉回崔的名下。

崔指潘其後變本加厲,從他手中奪去其中兩輛小巴出售圖利,並用有關收益購入另一輛新小巴。崔表示,潘為掩護其所得的利潤,以及阻礙他追查收益去向,把新小巴收歸一間私人公司名下,該公司乃由潘父及崔的五子持有,但其實潘才是公司的真正持有人。

崔現指外孫女違反誠信,興訟奪回涉案小巴的擁有權或出售小巴的收益約330萬元,同時要求她交代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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