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發表於 2005-8-24 13:03:50

廣州斬手劫匪重判死緩 未成年同黨亦判囚13年

廣州近來劫案頻生,歹徒搶劫手段兇殘,動輒斬人強搶,當局本月起已展開為期3個月的嚴打,中共廣州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日前明令從重處罰搶劫罪。前天(22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宗手段兇殘的劫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殺雞儆猴,其中斬下事主手腕的19歲被告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作案時未滿18歲的被告亦重判13年有期徒刑。

廣 告


本案發生於去年10月20日晚10時許,在酒店做服務員的女事主何愛華下班途經天河區棠下達善大街時,遇上3名劫匪。女事主左手死命拉住背包不放,一名歹徒拿出西瓜刀一刀斬斷事主的左手。3名歹徒搶走背包後四散逃遁。事主當時還未感覺到被斬,追了出去,但跑了不到5米,一名歹徒轉頭對緊追其後的事主背部又是一刀,然後棄刀而逃。此時周圍的人才聽到事主驚恐大叫﹕「我的手﹗我的手﹗」幸好斷肢再植手術及時,事主現已駁回左手。事發後,警方拘捕兩名疑犯,目前仍有一人在逃。

前天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本案,斬去事主左手的黃姓被告,以「搶劫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被告李╳作案時未成年,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家長聞判詫異

聽到死緩判決,剛滿19歲的黃╳流出眼淚,用微弱的聲音回答法官﹕「我不上訴了。」而另一李姓被告則認為事實有出入,當庭表示要上訴。

李的父母聽到宣判後也很驚詫,口中不停地念叨﹕「怎麼判這麼多年呢﹖他還未成年啊﹗」李父說,兒子在廣西時一直是個乖孩子,根本想不到會做出這種事情,「一定是受人教唆的」。

不過,受害人的丈夫卻認為,事件給家人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精神損失,「應該嚴懲,給社會樹一個嚴打榜樣」。受害人委託的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楊雨來說,本案的歹徒實在太兇殘,被告黃某在作案時還斬傷了同黨李的手指,法庭認定是誤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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