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5-12-29 16:51:12

澳門人首獲內地律師牌

廣東省司法廳近日在珠海首次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予一名澳門居民。

澳門居民王愛民獲頒《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執業證》後,根據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內地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的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律師事務所實習期滿,並經鑒定合格的,可以在內地申請律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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