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05-12-29 16:57:57

兩電利潤或減至10%以下

政府最快明日公布香港電力市場未來發展第二輪諮詢文件,政府提出08年後沿用現時的利潤管制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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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兩電准許利潤會由目前的13.5%下調至10%或以下,並縮短目前長達15年的協議年期。政府又會建議引入賞罰制度,鼓勵電力公司投資環保項目,但諮詢文件內不會訂下再生能源佔整體發電量比例的時間表。

在回報率方面,港府傾向沿用現行的計算模式,即以電力公司的資產淨值為基數,若賺取的金額高於協議的准許利潤百分比,就會撥入發展基金,用作電力公司的資產投資或回饋用戶。政府曾在首階段諮詢提出。以資金成本訂定投資回報率,但有消息指出,政府採納這個方案的機會不大。

政府在首階段諮詢提出引入新規管元素,如加強聯網及引入新的電力供應商﹔由於引入競爭的唯一途徑是從內地引入電力,但短期廣東省電力短缺問題難獲解決,故實行機會不大。

諮詢文件的其中一項重點,是建議加入環保項目的條款,容許電廠作環保設施投資時,可賺取較高回報,但消息人士指出,因環保投資成本較高,若以現行管制模式計算,電費增幅「會很驚人」,故政府會建議引入一套全新制度,以經濟誘因鼓勵發展環保項目,電力公司若以煤等較污染的燃料發電,回報率相對會較低。

雖然如此,但消息指政府不會訂下本港使用再生能源的目標,因為投資的決定權始終在電力公司手上,故難以作準確預測。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前向政府提交的報告,建議本港在2012年,至少要有1%至2%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不過,消息指「香港的基數(用電量)太大,即使1%也很難做到」。

政府今年初首階段諮詢收回的700份意見中,大部分認為本港應確保有穩定及可靠的電力供應,其次才是引入競爭,降低電費水平。政府認為,電力發展屬長期投資,利潤管制計劃既有助鼓勵投資,確保本港有穩定及可靠的電力供應,繼續沿用這套規管模式應可兼顧各方利益。但新一輪諮詢仍未展開,港燈本月中已表明不接受准許利潤降至8%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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