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篇
1.如已訂妥之飯店住房,如有變動或取消,須於72小時前處理,原則上不論任何理由,得付第一夜房租。(歐美地區有的住房取消須於96小時前處理)
2.遇有旺季或國際會議等特殊情況時,經確認之訂房,只要變更或取消,飯店即會沒收全額費用。
3.住宿飯店時,請先了解逃生路徑及逃生門位置。
4.進入房間後即先了解各項設施之使用,如有損毀或失靈情況,可即通知房務部修理。
5.如有貴重物品,請在飯店開設保險櫃另行存放,隨意留置房中十分危險,沒有保障。
6.飯店為國際視聽之所在,須注意服裝整齊,切勿大聲喧嘩以擾他人安寧。
7.現有飯店許多均屬自動關門系統,因此鑰匙要隨身攜帶;如二人同房,則一人外出將鑰匙交還櫃台保管。
8.住房期間,如有產生私人費用,如洗衣,餐飲、郵電等務必於遷出前至櫃台自行結算清楚。
9.飯店均須於每天中午12點前辦理退房手續,並於中午時分進住,如須延後進住。務必提前告知住房部,否則逾時不候。
10.如以一人名義訂定單人房,而屆時二人進住時,須補差額才有可能變更為雙人房。而一般團體訂房均為二人一房,有需單獨住,則補差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