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到合適的伴侶,首要清楚自己需要些什麼。
只有清楚自己的需要後,
才可以不再浪費時間及感情於那些不適合的人身上。
要真正能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麼,
是從多些認識不同的人中找出自己喜歡/不喜歡、
接受/不接受的是什麼。
草率地接受在身邊出現的人,
其實是出賣自己及欺騙對方的行為。
「愛」是要雙方均能接受對方才可以成為「愛」。
不要接受那些「好過冇」的關係,
因為若兩人在感情生活中不能「真誠」及有「愛」;
只是勉強一起,日子久了,
雙方均覺得失望及與真正的愛情生活大有出入,
而慢慢感到「沒趣味」。
要有「愛情」便要放下內心的「恐懼」。
愛是一個動詞︰即不要以為找到適合伴侶後,
便可以不再求取進步,或停止發掘對大家的興趣及愛。
愛是一個持續的行為表現。
真愛是基於雙方平等的關係。
要有持久的愛便要建基於尊重大家的不同。
婚姻的成功不在於找到一個適合的伴侶,而是自己成為一個理想伴侶。
別人愛上您不因為「您」本身,而是因為他和您一起時,
您令他覺得自己很「好」、很「特別」、很「可愛」。
您童年的經驗在不自覺中做成您成長後感情生活的挫敗或傷痛。 |